实盘股票杠杆平台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磅发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磅出手!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整体运行平稳。头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和一些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具备较强优势或竞争力,为增加长尾客户的融资可得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经营管理粗放、信用风险偏高等问题,过度营销、不当催收、违规收费、出租出借牌照等乱象时有发生。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此前《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共七章、六十六条,分别为总则、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企业退出、监督管理、附则。
立足当地开展业务
在业务经营方面,《暂行办法》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报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同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展业方式、经营区域、贷款用途、融资渠道等作出细化规定。
对于经营区域,《暂行办法》明确禁止跨省经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
新增自然人和经营贷款上限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暂行办法》列出以下主要几点:
加强业务集中度的监管约束,除10%、15%的集中度比例要求外,为坚持同类业务同一监管标准的功能监管思路实盘股票杠杆平台,防止监管套利,《暂行办法》增加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自然人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上限为单户20万元。为审慎监管及对标银行业同类贷款定义,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对此设置两年的政策过渡期。